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全面统筹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全业务管理,牵头制定鉴定流程规范、质量管控体系与项目推进计划,把控鉴定时效、报告质量与执业合规性,严守司法鉴定行业准则;
2.牵头对接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等主管部门,负责重大鉴定案件沟通、出庭质证、异议答复,协调解决疑难案件与技术争议;
3.负责生态司法鉴定项目全周期管控,含案件受理、现场勘查、样品采集送检、数据分析、报告编制审核、案卷归档,严把鉴定结论科学性、严谨性与合法性;
4.组建并管理生态司法鉴定团队,分配案件任务、指导助理/鉴定师实操、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与绩效考核,搭建专业人才梯队,提升团队整体执业能力;
5.跟踪解读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最新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政策文件,更新鉴定技术规范,开展行业技术调研与方法优化,推动鉴定业务提质升级;
6.维护客户与合作单位关系,对接案件委托、解读鉴定范围、反馈项目进度,统筹项目成本管控与成果交付;负责司法鉴定资质维护、年审与业务拓展;
7.落实保密管理、档案管理、实验室管理等制度,防范执业风险,配合完成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与评审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经验丰富学历可放宽),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林学、地理科学、应用化学、环境法学等相关专业,持有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者优先;
2.3年及以上生态司法鉴定全流程实操+团队管理经验,精通地表水、土壤、大气、林草生态损害鉴定、污染物性质鉴定等执业范围,熟悉内蒙古本地生态环境政策与司法评审要求;
3.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功底,能独立解决复杂鉴定技术难题,熟练操作ArcGIS、CAD等专业软件,具备优秀的报告撰写、出庭质证与沟通协调能力;
4.具备极强的团队管理、风险把控、抗压应变能力,原则性强、恪守司法鉴定职业道德与保密纪律,无违规执业记录;
5.持有C1及以上驾照,能独立驾驶,适应野外生态勘查、项目出差与出庭任务;有政府委托案件、大型生态损害鉴定项目负责人经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