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1. 教授音乐课程及音乐理论、表演课程,确保教学内容符合国际标准与学校教学目标。
2. 设计融合西方音乐传统与全球音乐文化的互动课程,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与跨文化理解能力。
3. 提供个性化反馈与学术指导,帮助学生提升音乐技能与学术表现。
4. 根据考试局评分标准,组织并批改学生的作曲、表演、笔试等评估任务。
5. 领导或协助学校音乐团体的排练与演出。
6. 与其他学科教师合作,将音乐融入跨学科项目。
任职要求:
1. 音乐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
2. 至少3年A-Level或AP音乐教学经验,熟悉国际学校教学环境者优先。
3. 英语与普通话流利(听说读写),能够用双语授课并与学生、家长沟通。
4. 精通音乐理论、作曲与表演,熟练使用音乐软件。
5. 热爱音乐教育,具备跨文化敏感度,能够激发不同背景学生的学习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