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一、基本要求
1. 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责任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及素质;
2. 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
1. 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
2. 具有教师证(心理健康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等(应届毕业生在上岗之前取得);
3. 有相关行业实习经历、社团活动组织经历;中共党员、学生会干部、学习成绩优异、特长特别突出等条件者优先。
(二)在职教师:
1. 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 具有毕业证、教师证、普通话合格证(二级乙等以上)等;
3. 有课程整合研发能力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