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师职责描述
1、负责所辖标段的施工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落实施工计划;
2、负责对所辖标段分包施工组织交底、施工方案交底、专项施工技术交底;
3、负责对所辖标段施工分包单位的质量、进度检查、考核及评价;
4、负责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5、负责工程材料的进场接受、验收、管理;
6、负责主材、半成品的取样、试验、检测;
7、负责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进行复核;
8、负责落实设计变更的现场实施;
9、负责现场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实施;
10、协助安全经理,完成所辖标段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11、负责对现场施工问题责令整改,并监督执行;
12、负责组织各专业进行工序交接检;
13、负责编制各专业建立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合格品台帐;
14、负责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落实实施;
15、参与施工图方案的会审并提出审核意见;
16、参与图纸学习和审核,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图纸会审;
17、参与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
18、参与项目进度计划的交底工作;
19、参与检查监督各级计划的实施与调整;
20、参与进度协调会议,并督促各专业按会议决定及时解决;
21、参与工程计量的复核统计工作,参与核实合同外工程量;
22、参加技术质量会议,负责施工中技术质量问题解决措施的落实;
2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条件: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土木工程类、工程管理类、电气工程类等专业。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