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1、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公司药物警戒监管体系、相关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参与药物警戒体系的运行及药物警戒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
2、在本企业内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及时接收、审查和处理各种不良反应或事件,同时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填写《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上报设区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3、对本企业药品的不良反应和监测资料进行定期汇总分析,汇总国内外安全性信息,进行风险与效益评估,撰写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撰写规范符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要求规范,根据结果在生产工艺、包装、说明书等有关药品质量标准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提高药品安全性及有效性。
4、评估药物安全性数据是否符合向监管机构报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法规要求的汇报个例安全报告至有关监管部门或上报国家ADR中心。
5、对公司部门人员进行药物警戒相关法规与管理规程的内部培训。
任职要求:
1、具有医学、药学、流行病学或相关专业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至少1年以上从事药物警戒相关工作经历,熟悉我国药物警戒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指导原则,具备药物警戒管理工作的知识和技能。